林鄭10項措施,不是滅火,而是要控火 | Cham

我想略談林鄭的10項措施,其中的策略考慮。

這是明顯因應當下運動所作出的回應。基本上可以總結為兩點。

第一,這些措施基本上完全沒有回應當下的政治訴求,而是嘗試減輕社會民生問題帶來的負擔
第二,與以往如退稅這種比較中產的政策不同,這些措施基本上絕大部份針對窮人和弱勢群體,如老人(長生津、乘車優惠)、失業、低收入人士(各種現金津貼、代供強積金、過渡性房屋和劏房租管)

就社會政策而言,以上的政策並不是甚麼根本性的結構性改革,例如這裡依舊沒有全民退休保障,而只是改善了長生津以及低收入人士的強積金;房屋上也不是處理不人道的樓價或認真提供可負擔房屋;但也非以往的「一次過」的派錢,也是一定的政策改變。總開支近100億,以香港庫房來說根本不多,但這也不少隨手可以扔出的幾個億。

歷史上,當政府面對嚴重挑戰,基本上不可能全面認可抗爭者的訴求,而是會選擇性地作出讓步或回應。而從這些回應,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雙方的力量對比,以及當權者的思路與策略。

第一種做法是直接但有限度的讓步。你要十就比三你。背後的邏輯不複雜,一方面是認為三是實質但可接受的代價,另一方面是分化抗爭團體,認為給出三就可以勸退足夠的人以至平息運動。抗爭畢竟很累很消耗,大家對於運動的形勢判斷、要求亦有所不同。總會有人覺得可以繼續戰鬥下去,亦總會有人覺得不應該貪勝不知輸。單喊「團結」或「唔割」是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沒有動力抗爭就自然會留在家中,單純的道德號召總有其限制;政府考驗的是反抗力量有否足夠的組織與機制去處理策略上的分歧。

以06智利學生的教育抗爭為例。他們有短期的要求(如針對交通、和考試費用)和長期的,針對教育體制的改革。其動員不可謂不強勁,佔領/罷課的學校總達420間以上,牽涉學生近80萬人,街頭抗爭也是非常激烈。智利政府的回應就是,滿足不少短期要求,但長遠改革,尤其在下放權力方面則是意思意思。因為這些讓步,罷課的力量開始消退,激進一翼很想繼續,但處理不了抗爭氣氛下滑的客觀問題。整體而言,那些讓步也是相當不錯——學生們算是小勝,但也是未竟全功。

但這不是現下政府的做法。現在的民怨明顯是警暴,而林鄭可謂連一也沒有給出——她就連口頭批評警方也欠奉,遑論監察與懲罰他們。這種轉為向基層示好的做法,是認為不可以在警暴的問題上讓步,(或)覺得當下的抗爭力量沒有要求其讓步的資格。然而,如果抗爭的規模擴大,引燃起各種潛藏的社會矛盾,那就會一發不可收拾。政府現在做的,就是「控制火勢」:現在要燒的就繼續燒吧,我們處理不了也不打算處理,就看它能燒多久,只要不漫延開去就成。就像在美國,種族和階級的問題自立國以來就出現,60年代民權運動看似成功,但並沒有真正解決對黑人結構性的壓迫。但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有極大的政治社會代價,這並不是美國統治階級願意付出的。於是他們的其中一種重要策略,就是不能讓黑人窮人和白人窮人連結起來;大打種族牌令兩者對立,那他們的政治力量便有其限度。

政府完全不理政治問題,反針對基層苦困,看似牛頭不對馬嘴,但其實是典形的統治階級策略。說回當下運動,大家都知道運動不能這樣下去,而是必須要升級和擴大規模才有機會爭取政府作真正的讓步。但這種擴大的其中一個前題,就是要將抗爭議題擴闊。我們要面對的一點,是只談警暴,能動員能組織的已經差不多去到極限,但這並不足以令政府讓步。社會/民生的轉向是一個重要的引爆點——例如政府願意加人工予警察,也不願意將錢用來解決各種嚴重的社會矛盾。我認為這嘗試將政府的無道野蠻定義擴闊,即政府、既得利益階層、警察與普通市民對立起來,比只強調政府和警察野蠻有更大的號召力,最少對好一部份少談政治但現實困苦的人來說絕對如是。他們不是沒有政治想像,但需要更多的理由去將警暴與日常面對的壓迫扣連,才更有動力出來抗爭。但太過習慣只談抽象民主自由人權的大家,可能無法理解或不願改變焦點。老實說我也認為這不容易——大家已經習慣將自己置放在一種特定的被野蠻悲情當中。但你不願談民生擴大戰線,政府卻是開始預先灑水降溫了。

——C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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