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更好的奮鬥 | 嶸

林鄭在星期二(14號)新宣布了十項民生政策新措施。這些新舉措不少都顯然是回應民間近年來爭取不懈的訴求。總體來說,這些政策確會有惠民的效果,但當然只能算是小修小補,離林鄭自詡的「破格思維」有很大距離。但其中的研究推行「劏房」租務管制、為失業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和增加法定假期這三項,確實是比起往日那些不動搖資本利益以改善民生的做法行前了一些的。

民間多年的爭取,突然在這個時刻得到比較積極的回應(積極的回應與照單全收當然是兩回事)。說與這半年來的鬥爭沒有關係,實難相信。但既然運動的五大訴求與民生政策沒有直接關係,似乎不少人傾向的反應就是不收貨。我不是說要收貨、要感謝政府。我想提出的是,如果要在踏入鼠年前回顧一下這場運動的話,是否也應該將政府這些讓步歸類為抗爭的成果呢?

你可能會立刻以這兩個理據反駁我:一、大家抗爭不是為了這些。二、如果承認政府讓步了,那麼大家會否見好就收?不過,就算大家參加抗爭不是為了這些,但如果鬥爭帶來了惠民的效果,是否也應將功勞歸自己,而不是純粹讓保守派自稱「成功爭取」或令政府可以自稱只有他們才為民生著想?另外,假如擔心承認政府有退讓會導致鬥爭搞不下去的話,到底又是否最好、最健康的動員手法?

幾個月前,「抗爭無用論」在香港似乎還相當有市場。這氣氛之所以出現,或多或少與民間抗爭者傾向不承認鬥爭有實際成果有些關係。但事實上就算政府確是很少全面妥協,但讓步也真的不是罕見之事。長期否定自己的貢獻,無意中為「抗爭無用論」打下了基礎。有些人可能擔心「見好就收」的情況出現。但「既然沒有變好,還是放棄」的現象也應該是我們憂慮會出現的。如果真的擔心「見好就收」,要做的事大概也不是否定自己的貢獻,而是令大家學會「見好後,要為更好的奮鬥」!又或者是「我地未贏夠」?

——嶸

#夜貓 #抗爭無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