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不應生孩子? | 嶸

日前無意中看到,尋求連任總統大位的蔡英文拋出了「0到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的主張。這句說話吸引了我的注視,因為住在香港的我近年更多聽到的是「窮人不應生孩子」。

在個人層面看,量力而為未必不妥。但如果要討論整個社會的發展和資源分配,「窮人不應生孩子」這邏輯顯然是錯的了。在香港,自己花錢養大自己生出來的孩子,或者是根深蒂固的想法。但現實是,當一個小朋友的成長的基本需要愈來愈多時,要一個家庭全部負擔起養育小童的成本,大概只有最富裕的家庭才有這個可能。七十年代前,香港還未有免費教育。今時今日的免費教育已是由低班到中六的十五年(當然,幼稚園教育的撥款政策有很多問題),再加上政府對於專上教育有一定(但不足)的財政承擔,對絕大多數香港家庭而言,孩子早已不是完全由自己養大。

有趣的是,蔡英文之所以說「0到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原來是因為年中富商郭台銘還想爭取國民黨提名選總統時曾說過「0-6歲國家養」(注意蔡英文版本多了「跟你一起」四字)。於是幼童的養育開支和成本,就成為了今次總統大選的一項議題。而韓國瑜一方也喊出了「0-6歲國家幫忙養」(比郭台銘原來的說法多了「幫忙」二字)的口號。

我不是那些鼓吹要盡快消滅家庭制度的人。但一個孩童生出來既是家庭成員,也是社會的一分子。這個孩童長大後,很有可能也要勞動貢獻社會。既然這個孩童將來要對社會有所付出,裝備這個孩童的成本,由社會共同承擔不是也很合理嗎?如果我們認為免費教育、廉價醫療、養老金/生果金是理所當然的,那麼政府大幅增加對孩童的承擔,其實也是應有之義。

誠然,單是生育或者養育津貼/牛奶金等措施,在減少養兒對家庭的負擔而言,也是有限的。完善托兒服務、家庭友善的勞工政策之配合,也是必不可少。但起碼我見到現在綠的說「0到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藍的則說「0-6歲國家幫忙養」,而不是說「窮人不應生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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