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問題(2019/2/6)

我非常討厭新年,幾近是眾節日之首。大概勉強可以和之相提並論的,就只有商業化得令人作嘔的聖誕節。原因無他,就是因為新年是需要群聚的節日。我是連那些和一大班不太相熟朋友聚會都要敗逃的人,遑論是要和近乎沒有任何共同話題的親戚們困獸鬥了。這是我的噩夢。新年的習俗又是特別的形式化,誇張之餘背後又沒有甚麼故事底蘊,勉強的亮點就是有煎得香香的蘿蔔糕,可以讓我埋頭猛吃。

這是一個過時的節日,一種以農耕社會曆法為基礎的節日,與我們當下的生活方式實在是格格不入——科學的我是如此想的。

但新年有一個小部份是我真心喜歡的,就是各種恭賀的說話。這是我所認識的所有中外節日中,惟一我們會對別人祝願各種美好。這不只是聖誕節快樂或是感恩節愉快,而是真的平安、健康,順利。尤其是中華文化並不特別熱衷於各種表達,這個節日所展現的不單難得而且奇妙。而隨著年紀漸長,我更理解到各種生活的困頓。不安、徬徨、無奈依然是大部份低下階層生活的主軸。我討厭那些財利為主的賀語,但問題的源頭不在於說話的人,而在於在人類極度富足的今天,絕大部份人還是為錢財而奔波。或許我們已經不是在以一年作終始的農耕生活,各種賀年食品也因為生產力的發展而顯得不合時宜。但我想,我們仍然需要這種集體互相祝願的集俗,去共同面對各種壓迫。

或許這種硬生生將人迫出來見面或說話的節日,或是聚會,要比我想像之中來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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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住在「單幢樓」,大廈每年的大除夕和年初一是沒有人收集垃圾的。我記得這個安排曾經引起住客不滿。但大廈本身的收集垃圾服務,不是由甚麼管理公司或者清潔公司負責。只是一、兩個街坊自己入標成功爭取合約。每天的收集垃圾服務,就是由他們自己做。沒有僱主「剝削」他們,他們不是工人階級吧?但在整個社會的地位,他們還是很低的一層。每年農曆年,就是僅有他們能夠休息的日子。

曾經訪問過一位做餐飲業的中年男性。香港《僱傭條例》雖規定每七天要有一天休息日,但他其實每年只得農曆新年那幾天可以休息。他知道僱主是犯法的,但他無奈地說:「又可以點?要搵食」。我想,在香港面對類似的情況的工友,應該不少吧。

小時候(即是八十年代)很喜歡在過年時看店舖外那張紅紙,因為它會告訴我該店何時才啟市。現在的大除夕晚和年初一中午,大商場熙來攘往。與昔日過年時街上大部分商舖都休息的情況完全是兩回事。是甚麼令到這個改變出現?是資本主義利潤至上的邏輯吧?就算要求員工過年上班或招聘臨時工要更大的成本,只要有利潤,僱主就不會介意。尤其是當你的競爭對手減少了休息時間時,你為了維持利潤就要跟隨。這不是僱主的良心問題,而是資本主義的邏輯所致。

都市生活,分工在所難免。要所有人在農曆新年都放假當然已不是可能的事。但我還是希望,過年要開工的人,不是因為要滿足別人的利潤,而真的是為了滿足普羅百姓的需要。而我們因為別人要放假而享受不到服務,也應該多體諒,而不是抱怨。

始終,誰不想放假?誰喜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