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正義?| 曾瑞明

我家的小女孩自三歲就懂喊︰「唔公平嘅!」

很多時候,都是因為食而煩惱。

如果家姐有四粒提子,妹妹只有三粒,那就是不公平/公正了。

我讀政治哲學,當然很有感悟。不患寡,患不均,沒有提子吃倒沒有人投訴。小孩子都在意公平。在不公平的(即使是她自以為不公平)的情況下,會有怨恨。如果不處理,她就會積在心裏,影響她跟身邊人的關係。

我又在想,為何她不說不公正 (unjust) 呢?公平 (fairness) 跟正義 (justice) 有什麼分別,還是沒有分別?

正義是什麼?

正義是……

給他/她應有的 (giving to each his [or her] due)

我們可以分析到當中有幾個元素︰

(A) 有一個分配者;(B) 有一個被分配者; (C) 分配物;(D) 應有

誰可以做分配者?在家裏,可能是父親或母親。在社會裏,是政府。難題是在全球層次,我們並沒有分配者。所以,有些人說沒有全球正義。但分配者可以「無中生有」的,政府也不是自有永有呀。

被分配者往往是沒有權力的人,例如子女或者市民。雖然他們未必有權力 (power) ,但他們卻有權利 (right) 取他們應得的。難題是動物呢、甚至植物,它們有權利嗎?分配物可以包羅萬有。錢在當今社會自然最重要,但權利、食物、醫療照顧和教育機會等都是重要的分配物。不一定是正面的東西才可被分配,懲罰也可以是被分配物,而且其分配是極其重要的。懲罰應分配給值得懲罰,不值得懲罰卻被罰了,當然是「重大情況」。不過隨著時代改變,社會改變,什麼該是分配物也會改變。全球暖化下,碳排放限額也是分配物。不知將來空氣是否也是分配物呢?有可能。只要是不夠多但又不是沒有的東西都可以成為分配物。

應有,當然是一個難以定義的理念。但也有一些形式的要求。第一,就是要一致。我和你做了同一件事,我被讚賞,你被譴責,你當然感到這不是你應得的。第二,是是否合符比例。我不小心踏了你一下腳,你就殺我全家,這當然也不是我應得的。最後,就是是否相關。如果我是大食王,你卻給我文學獎,這當然也不是應得的。

以上所說,只是一般的形式要求。要實際斷定應有是什麼,有很多考慮。首先,我們往往要對被分配者的特性有所了解。他們是否具有類似的能力?成年人應有投票權,但小孩子未必有。他們是否有類似的需要?分配寒衣給熱帶地區民眾是沒有意思的。他們是否有類似的權利?不過,什 麼是權利?似乎就是應有的。這看來是循環論證了。

在一個極貧窮的社會,有足夠維生的食物可說是好了。但在一個富裕的社會,我們會說人應有營養的食物。如果大家都吃好住好,但卻有人三餐不繼,我們或會認為此人承受極大的不正義,尤其是如果不是他自招的,或者他本身對此是沒有責任的。但如果大部份人都可以看英超,只有少數人看不到,那是否不公義?看英超可不是必要/基本的要求啊。

在無人的沙漠有沒有正義?在這些沒有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地方,很難理解正義這觀念是什麼。或者,就是有正義的觀念,才令我們感受和理解我們身在同一個社群/社會。必須一提的,是也有一些正義並不牽涉分配,比如有些哲學家就認為正義是一種德性。

作為公平的正義 (justice as fairness)

話說回來,公正和公平有沒有分別?公平雖然和公正往往交替使用,但我認為有不同意義。規則可以很公平,但可以不正義。正義是更深邃的考慮。玩大富翁就是一個好例子,大家有相同本金,擲相同的骰子,很公平。但結果卻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貧無立錐之地。結果可說是不正義的。甚至,我們可以說大富翁容許收路費本身就是不正義的規則/制度。

美國政治哲學大師羅爾斯 (John Rawls) 有一本書叫《作為公平的正義》。他卻是將正義跟公平緊密聯上了。這其實是很奇怪的,正義不應是與平等聯繫嗎?

但問題是平等可以跟自由有張力。我三小時完成一件事,你要六小時,為了平等,我要等你三小時,我不就是少了三小時去自由做其他的事?

羅爾斯的想法是,他把正義看成公平,可以疏導平等跟自由的張力。羅爾斯假定我們是平等和自由的,社會則是公平。公平的意思是社會對每一個公民都一視同仁,保障他們有相同的基本自由。但同時,他也認為我們要容納一些不平等,只要所些不平等是對最差狀況的人都有利和機會平等得到保障就成。羅爾斯這樣做,是因為我們也要考慮社會有製造福利的目的。在以下的狀況,諸君都應有所選擇,均貧並不可取︰

作為「公正的正義」,羅爾斯認為這就是社會正義的意思。他的首號哲學敵人是效益主義。我在第三篇文章嘗試談談正義跟效益的關係。但我更想探討正義與市場的關係,羅爾斯不針對市場去說正義,是否完滿?正如我說大富翁遊戲時,就說規則可以公平,可以一視同仁,但結果仍是可以不正義的,這會在第二篇文章處理。最後一篇文章,我會討論馬克思觀點下的正義,正義是不是一個虛假觀念?

原刊於《立場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