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賤格!|吳仲耀

林鄭月娥拋出公屋八十萬封頂論後,社會輿論幾乎無不反對,「好打得」唯有致歉圖息民憤。近年以立場開明形象月旦時事的前高官王永平也加入論戰。王永平當然也是質疑林鄭的,但他不是執著住屋權。而且他的立場隨時比起林鄭更加涼薄可恥。

在十月三十日的AM730專欄中,王永平以「八萬五與80萬」為題,將董建華當年的八萬五計劃和林鄭的80萬封頂比較一番。王永平說:「當年八萬五這個數字是根據以往香港曾有過的平均每年建屋數量,以及配合七成自置居所的目標,有一定的理據及邏輯。今次80萬這個數字是如何定出來,林鄭月娥一直沒有任何解說。」換言之,王永平不滿的,是林鄭的數字可能是順口開河,而不是因為他不贊同封頂的目標。

果然,到十一月二日的王永平專欄就將標題變為「80萬與150」。見到150這數字,相信大家都知道王永平想做甚麼了。沒錯,就是要將公屋政策和單程證政策連繫起來。幾天之暗諷林鄭在缺乏理據下提出80萬一數的王永平突然幫林鄭找到了理據:「林鄭月娥提出80萬這個數字,相信是參考根據現時全港住戶入息資料,符合入住公屋入息資格的家庭有88萬個的結論。」之後他話鋒一轉:「問題是:香港的基層入息(相對樓價)人口不是到頂,而是不斷增加,其來源是每天透過150個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內地移民,即每年約5萬人。」將通過單程證來港的移民描繪成負擔後,王永平提出以下兩個質問:「為甚麼家庭團聚需要在香港,而不可以在愈來愈富庶的內地?為甚麼特區政府不願意與內地商討單程證可否減少的問題?」

王永平的文章雖然很短,卻是謬論多多。首先,他將公屋視為負擔,已是十分有問題。現實的情況很簡單,單靠私營市場和資助的自置物業,大量香港居民(包括永久和非永久)都不能有一個宜居的居住環境,所以政府興建公屋只不過是滿足基層市民的居住權利。就像政府要透過官校津校滿足適齡學童的教育權利、興辦醫院滿足市民接受醫療的權利一樣。怎可能將市民的基本權利視為負擔?

好!我明白在香港的主流思想(那些前高官不正是這類思想的代表人物和傳播者嗎?)下,要一下子將公屋理解為權利不是易事。就讓我退一萬步當公屋真的是負擔來說下去吧:王永平在「八萬五與80萬」一文中斥林鄭提80萬沒有理據,但他將公屋的需求增長全都歸咎於單程證又有何根據?單程證的主要功能是滿足中港家庭的團聚需要。沒錯,中港家庭很可能以基層家庭為主。但是否沒有單程證,公屋輪候冊的數字就不會上升呢?沒有單程證計劃,可能一些香港的基層市民不會結婚,又或者就算與大陸人婚後也會分居兩地。但這不代表這樣就會令人不申請公屋。隨著基層市民長大需要更多的生活和私隱空間,又或者是因為要養育在香港出生的「單非」永久居民,公屋的需要都有可能要上升的。事實上,今年房屋署公佈的數字是,公屋申請數目有277,800宗,其中有127,600宗(即近46%)是非長者單身人士的申請。由此可見,王永平將公屋需求上升全歸因於中港家庭是超錯的!

但王永平最可恥的一點是他叫中港家庭到大陸團聚的建議。我不是說中港家庭不可以到大陸團聚。但要令到這選擇變得比較合理前(先撇下文明、人權、法治、自由不計),要做的是先要讓香港人在大陸有就學就業就醫得基本權利。請問王永平是否支持民建聯的相關倡議(民建聯早前主張港人可申請大陸身分證,蘋果日報Facebook即以「每日不斷放150落嚟,擰轉面就叫香港人上去做大陸人,傻的嗎?」為題)?

未有妥善的配套就以公屋「負擔」為由質疑人家為甚麼不返大陸團聚,這種說法令我想起一個叫王震宇的人。王震宇是誰呢?還記得2011年,有一個號稱是瑞銀投資研究執行董事的人在談及樓價上升問題時,叫「低增值人士」離開香港嗎?王永平和王震宇不同的只是,王震宇要不分類別的「低增值人士」離港,而王永平則是叫組織了中港家庭的基層離港了。王震宇最多也「只」是搞階級歧視,王永平則是既搞階級歧視,再加族群歧視。到底二王誰更賤格?

作為前高官,王永平以講道理的形象成功轉型為論政者,但這篇文章以「講道理」的文筆,在沒有認真分析單程證議題下就將一個「地產霸權和廣大香港市民」的矛盾轉化成為「香港人對新移民/中港家庭」的矛盾。單程證政策的檢討不是禁忌,中港家庭在大陸團聚理論上也可以是選項之一。但王永平這篇文章,只將本地出生者和新移民的公屋需要(順帶一提,根據現行政策,在獲配入住公屋時,至少要有一半名列申請書上的家庭成員,必須在港居住滿七年)視為負擔,卻無視為何包括私樓在內的非公屋選擇不能滿足基層市民的住屋權!到底王永平是在為誰的利益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