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交通費顯示林鄭管治手段:在不動搖財團利益的前提下作改善民生的姿態 | 夜貓評論

文:沙治

林鄭月娥首份施政報告出爐。一如外界所料,香港史上首位女特首企圖將大眾焦點放在民生議題,而少談梁振英的至愛政治鬥爭。眾多新建議中,其中一個最為人關注的是《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而這項政策的邏輯,其實也反映著林鄭政府的主要管治手段:一方面以小修小補的政策作改善民生的姿態,但與此同時不會動搖財團/有錢人的利益。

政府利用公帑去補貼市民的部分交通費,以減輕市民的負擔,即是政府承認現時的交通費過高。既然交通費過高,那麼最直接解決或者舒緩問題方法,其實是要令到交通工具減價,或者起碼做多些工作限制交通費的增長。事實上,無論是政府身為大股東的港鐵、專營巴士、專線小巴、渡輪及電車(即與今次補貼計劃相關的五種交通工具),它們都不是可以隨便加價的。港鐵和巴士的車費調整都受可加可減機制規範,而專線小巴、渡輪和電車如要加價,也要政府批准。既然政府本身就有武器來調控交通費,為甚麼政府不選擇使用這些武器或者是改良這些武器,就算不能令部分交通工具減價,也可以考慮促使港鐵和巴士公司提供實際的優惠以舒解市民之困?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政府不願觸動港鐵股東和財團的利潤。但林鄭政府又要設法令市民覺得新政府願意做事改善民生,於是就動用公帑做補貼。表面上,透過政府動用公帑(有報道指這個計劃每年會用上二十億元),有市民可以獲得公帑補貼其交通費,而港鐵和巴士公司等則不會因此向市民讓利,利潤不但不會因此減少,甚至因為多了這個計劃令更多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令港鐵/巴士公司的營業額有所增加。

或者因為沒有「守財奴」曾俊華阻擋,林鄭月娥要實踐她的所謂「理財新哲學」時就也容易一點。在政府擁有巨額儲備,而且連年都有不少盈餘的情況下,政府當然有條件搞這些既有利民生,又不會動搖財團利益的措施。但當日後經濟走下坡,庫房收入減少時,這條路線就不大可能可以維持下去。而且在一些階級矛盾特別尖銳的政策範疇(如勞工政府中的標準工時,社保政策中的全民養老金,房屋政策中的租務管制),唯一能夠改善民生的措施就是要強勢或既得利益一方做出妥協。所以林鄭在這些政策基本上是全交白卷,那就是理所當然。始終,當初梁下林鄭上,就是要團結一眾有錢人和財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