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劉曉波:不得不說的故事 | 天線

編按:昨晚,支聯會在中環發起集會,要求釋放病重的劉曉波和停止軟禁劉霞。集會人士不只有香港人,也有大陸人。其中一位更曾在北京已聲援過劉曉波。

參加這個活動,固然有「能這麼近距離地跟偉大領袖(Fuhrer)唱對台戲,機會難得」的不健康動機,但更主要的是:每個跟劉黑手(編按:八九六四後,官方指劉曉波是民運的幕後黑手 )有關的活動,我都盡量不錯過。因為劉黑手是對我影響最大的一本書的作者,因此我跟他雖然不認識,但始終有一點報恩的心理——當然,這個心理也可能是不健康的。

這本書叫《選擇的批判:與李澤厚對話》,他的第一本書——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地壇書市上淘的舊書,好像是87年出的,所以當時還是合法出版。這書名很學術,一看就讓我望而生畏。當時也完全是慕劉黑手的大名買回去填書架的,也沒打算真的看。結果好幾年以後到了09年,我不知哪根筋搭錯了開始翻它,咦,竟然愛不釋手一口氣讀完了,還畫了好多線——讀起來太爽了啊。(比如 我印像最深刻的一句口無遮攔的話:「中國傳統文化使國人的生命力陽痿,早泄就算是生命力旺盛的表現了。」)這本書寫了甚麼我現在都記不清楚了,大概是大罵中國傳統文化吧?但我記得它讓我這個向來有賊心沒賊膽的老青年一下子開了竅,一下子鼓起了堂堂正正當一個壞蛋的勇氣。你明白吧,開竅就像學騎自行車一樣,沒人記得自己是怎麼學會的,反正學會一次從此就忘不了了。然後我就懊惱為什麼我沒有一買來就看這本書,不然我可能會少做一些錯誤——或者正確,但總之是讓我後悔——的決定。

嗯,那是一個犀利的、甚至是刻薄的、總之是年輕氣盛的劉曉波。實際上,我第一次聽說劉曉波這個名字(開始我還以為是王小波的口誤),聽到的也是這樣一個劉曉波。那是剛讀大學的時候上的一個選修課,工科院校裡難得的文學課。老師是個前文藝女青年,顯然也是個劉曉波粉絲。她跟我們講她80年代讀書的時候是如何擠破頭聽劉曉波的講座,說起她當年如何為劉曉波要超越魯迅必先打倒魯迅(原話記不清了)之類的狂言熱血沸騰。還順便說了點89民運的事情。

89年六四運動裏的劉曉波。

所以,你們明白吧,那個影響我甚至改變我的劉曉波,是89年以前的那個開大炮的劉曉波,而不是89年的「劉黑手」,或者08年的「劉縣長(憲章)」(編按:大陸網民會取「憲章」普通話的諧音,稱呼劉曉波為「劉縣長」)。說真的,當年聽到他說「我沒有敵人」的時候,其實我是有點失望的。畢竟,有時候我覺得,老許(編按:指許志永,維權運動領袖,2014年被判入獄四年)一個人當聖人就夠了——畢竟聖人是不苟言笑難以親近的樣子嘛。 當然,我對1989年之後的劉曉波其實也並不了解。也許他成熟了也許他成聖了或者成仙了,我只能理解、尊重、崇敬。

說起08憲章, 這真是我的人生污點啊!當時還是膽小啊!我都不敢直接把自己的名字發到他們的郵箱裡,小心翼翼地把名字做成一個圖片文件作為附件發過去。估計對面也小心翼翼防病毒木馬……結果,一批又一批公布簽名,跟我一起簽名的朋友們都看到了,唯獨沒有我。(當然,理論上我現在也可以簽,但這都快十年了就沒勁了你懂吧。)

然後就到了09年的聖誕節。我平安夜跟一幫反動分子喝了酒 ,酒壯慫人膽,第二天早晨就沒忍住跑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門口圍觀劉縣長的第二次開庭了。我當時特想把事情搞得好玩一點!作為熱刺球迷,曾經想做個橫幅:「強烈抗議阿仙奴 在西單開旗艦店!」但這太他媽 無厘頭了!還是決定走溫情路線,穿一身聖誕老人裝,去法院門口發糖,而且不管圍觀群眾、外國記者、警察國保都要發,以示聖誕是博愛的節日。可惜時間緊迫連這都來不及准備,只有一頂聖誕帽,我只好穿著人類的服裝、戴著那頂小紅帽就去了。

其實,我毫不客氣地說,我對祖國的脾氣秉性是非常了解的。畢竟第一次開庭法庭外變成了一場狂歡,欄杆上系滿了黃絲帶(編按:劉曉波當年第一次開庭在12月23日,當日上百名支持者帶著黃絲帶到庭外聲援) ,我知道越是這樣,已經受辱一次的祖國就越不可能允許第二次,形勢一定非常緊張。可這個念頭太好玩了我忍不住哇!於是,到了法院門口(地鐵上已經知道了11年的判決),我剛打開書包,還沒等拿出糖來呢,就衝上四個便衣抬著我兩手兩腳把我架到了一輛車牌號「京AH2726」 的「便衣」車上送回北大了。剛上車趁他們還沒奪我手機,我抓住機會給滕彪(編按:著名維權律師,現流亡於美國)打了電話求救。等我回到家上到網,「北大一姓金的學生被抓」就已經被老滕傳遍twitter了——無恥地告訴你,我一半的twitter 粉絲都是那天得到的。還看到頭一天晚上一起吃喝的一位大叔在twitter上誇我:(大意)「我昨晚就看這小子了不起,整個一小劉曉波!」然後還是沙沙姐(編按:指維權人士劉沙沙,她現流亡於加拿大)最疼我,回他:「你就害他吧!」還收到了王丹學長的私信,深情地說我讓他看到了北大的希望云云。看到這句我感動得哇一下哭了。

回過頭來說警車上的事——我忍著笑一本正經地教育了護送我的警察叔叔一路,直到我被移交北大保衛處。(那天我才知道,這真是大學生的特權,那天被抓的其他人都直接進了派出所。)然後法學院的團委副書記路某某同志把我「領走」——幾個月前我因為在64那天穿反動T恤認識的他,所以第二次,他已經對我徹底無語了,我也免於聽他嘮叨,就自由回家了。

之前我在車上假正經地跟警察叔叔說,以後我可以驕傲地跟我的子孫講今天的事,你們呢?搞得他們沉默不語。可惜當時我沒兒子啊!只好抓緊時間跟狐朋狗友們吹噓當天的奇遇。還被好事者錄了音,後來變成了一個忠實的文本記錄和一個縮水、搞笑版的「天線寶寶奇遇記」在網上流傳,我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當然,虛榮是要付出代價的。一年多後,我因為在老許手下工作被警察叔叔騷擾。老許為我求情說:他只是在我們這裡打工而已,別為難他。(也就是香港話說的「揾食啫」。)結果警察叔叔說:那他去圍觀劉曉波庭審?於是我知道,這已經成了我的「案底」,讓我享受到了跟其他同事不一樣的待遇。

再後來,我到了香港,又在立法會大樓門口參加了個什麼全球合影支持劉曉波劉霞之類的活動。那個活動相當沒勁!一幫立法會議員,有人遲到了沒趕上還賴著還沒走的人跟他再拍一張。我有一種「只有我和孫老師是平民」的不適感。可以確定的是,我和孫老師是在場僅有的兩隻「蝗蟲」 ,為了強調這個身份,我甚至特意穿了一件山東魯能的球衣(當時我沒有中國隊的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