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貓六七專題】捍衛法治 支持穩定:右派筆下的六七暴動 |吳仲耀

隨著中英聯合聲明決定香港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支持國民黨的右派勢力在香港式微變得無可避免。但這不代表右派的想像和論述對當下的香港沒有影響。作為世界冷戰的一環,國共在台灣海峽兩岸的對峙也影響著香港市民接收的資訊。今天,不少沒有經歷過冷戰的年青人也會有以下的認知:中共是無惡不作的「匪」,大陸是地獄般的鬼國……而這些形象其實早在半世紀前由右派輿論滲透在香港華人的想像中。

六七暴動發生時,和中共勢不兩立的右派當然狠批左派。當時一些右派的說法其實與今天的保守派/藍絲是一致的。例如在1967年5月22日,右派的《工商日報》社論就以「執行法治尊嚴 始 可消除當前騷亂」為題。根據這篇社論,破壞法治者是左派民眾:「任何人都已清楚看出了赤色分子到處鬧事的情形,而日來他們正以如中瘋魔的姿態,向香港法治作更狂妄的挑戰。」

香港工商日報對左派襲擊的報道。

戴耀廷數年前曾撰文釐清「法治的意思」。戴指「法治」可分為四個層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香港民主派經常說要「捍衛法治」,當中「法治」的意思多數是指第三個層次「以法限權」。就算是第二個層次的「有法必依」,它所強調的都是在規範「執政者要依法施政」。以這個角度理解,會違反法治的只會是當權者/政府。不過,保守派和政府在佔領運動和旺角騷亂前後所說的「法治」,則顯然是視「法治」為「守法」的意思。於是近年來破壞法治的政治勢力就是黃絲和抗爭者。當年《工商日報》所謂的「法治」,和近年特區政府/藍絲所說的,其實有同樣的意思。

既然右派不滿左派民眾破壞法治,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就是他們當年的訴求了。以下的文字節錄至1967年5月23日的《香港時報》社論:

「我們十分敬佩本港警察的忠勇和抑制,但過份的抑制,是否會間接鼓勵了暴徒們的「有恃無恐」?他們一再撕毀本港行政首長的尊嚴,視法律、警察如無物,打人、放火、破壞、無所不為,假如再容忍下去,會否激起更大的慘禍?」

除了以「法治」為名要求警方加強鎮外左派外,追求社會穩定也是當年右派輿論的主要主張。例如當新蒲崗花膠廠外第一次大型的警民衝突尚未發生前,《香港時報》在五月九日的社論就已經如是說:

「今日港九四百萬的善良居民,尤其是飽受共禍的中國居民們,他們生活在這個社會裏,唯一要求的,就是安定。誰破壞這個安定,誰就是四百萬居民的公敵,居民們第一個希望,就是香港政府、警察當局執行居民們的意志,消滅這個公敵……港九是一個自由地區,是一個法治地區,絕對不容許少數的害羣之馬在這裏縱橫馳驟。港九四百萬居民需要一個生活安定的局面。」

五十年前反共右派的法治觀和對穩定的追求,來到今天成為了香港親共分子和藍絲保守派的觀念和主張,實是歷史發展的諷刺。

今天我們知道,六七暴動爆發的其中一個主因:是新華社香港分社的幹部在文革風潮期間為了自保而推動冒進路線。原來早在暴動開始前,《香港時報》已經解釋了為何香港的左派領導要在一九六七年初介入多宗勞資糾紛:

「這一小撮毛虫們……掩飾不了內心的虛怯。他們實際最害怕的,是過不了『文化大革命』關,怕『革命』『革』到他們頭上,被召回大陸被鬥爭(事實上已有一批被召回去鬥了)。所以他們才不斷製造各種事件,向他們的上級主子顯示自己的『鬥爭性』、『不妥協』、爭取『在鬥爭中立功』,這樣,才不至于像他們的上級陶鑄(按:陶鑄在被打倒時為中共政治局常委,之前曾長年主政廣東地區)、王匡(按:在被打倒時,王匡中共中央中南局宣傳部部長,文革後他曾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楊康華、黃文俞、趙卓雲那樣,被揪出來鬥爭,搞倒搞臭,再踏上一隻腳,永世不能翻身。所以,他們搞來搞去,本質還是保自己,利用一些受蒙騙的工人羣眾,保他們自己過關,保他們能繼續在『資本主義』社會過『資產階級生活』。」

這是否說明了,最了解自己的永遠是自己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