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屈穎妍所推崇的教育才不對勁 | 王一一飛

今天,我讀《亞洲週刊》,讀到屈穎妍的《不對勁的香港教育》。屈穎妍提到香港教育不應該「老師怕了學生,校長怕了家長」,可是,在第12段,她卻提到「我一直以為,罰人的老師最討人厭。長大後回望,年少時能給人狠狠地罰幾回,其實是恩典。」

我心想,為何老師不應該怕學生,但學生就應該怕老師,要被老師罰,才是恩典? 如果老師需要尊重,那麼,學生都是人,難道就不應該都要被人尊重嗎?

屈穎妍提到有一名男學生時常和學生鬥嘴,後來老師幫他,他才明白老師對他好。我心想,沒有錯,老師幫他,對他好是好事,他應該感謝。可是,後來發生的事與前面那件事關係不大,即使老師對學生好,不代表學生鬥嘴是錯誤,也許老師真的做錯。如果老師的想法經得起考驗,為何不可以和學生進行理性討論,讓大家知道甚麼才是對的?

屈穎妍談到的第二個故事,是訓導主任經常罰人,但後來學生報仇殺死訓導主任的魚,令訓導主任受苦。我心想,學生殺訓導主任的魚絕對是壞事。可是,訓導主任經常罰人是否正確與後來發生的「兇殺案」無關。假如學生真的做了很錯的事,也許是應該被罰。不過,學生事無大小由早上到晚上都要被罵,是否正確,卻是另一回事。

屈穎妍的第三個故事,是她按程序給同學低分,但同學投訴,令屈穎妍覺得被施壓和被迫讓步,因而要企硬。我心想,假如屈小姐真的是因為程序而不是因為私怨而給低分,那是合理的。可是,同學要求查分,要上訴,那是學校程序給同學的權利,給同學的保障。屈穎妍你是教書的,是給分的,是有權力的,就要接受監督,為何你反而覺得被施壓和被迫讓步?

最後,屈穎妍提到教大民主牆事件,她指老師和社會要敢於指責學生錯。不過,我認為大學不是小學。大學讀書的是成年人,自己言行自己負責,無須大學出手,應該是社會給回應,讓同學們自己分辨。大學重視自由言論和思想,這樣才可以讓大家討論是非對錯。如果屈穎妍你覺得他們錯、冷血,當然有權罵他們。不過,是非對錯,應由社會自己決定,由社會上各界的人討論甚至回應。大家都有是非之心, 社會自然會評價他們的行為,何須大學用行政手段出手罰學生?

也許,我會如此不同意屈穎妍的說法,是因為我和她價值觀有根本的不同。屈穎妍希望的教育,是教師尊學生卑,尊卑分明。我不會指責屈小姐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但自己希望的教育,卻是教師與學生平等。即使學生和老師有很多年齡、經驗上的分歧,但我相信兩者不應是一方願打一方願挨,而是兩者都應該是受尊重的、權利受保障的。因為我心信,只有大家受尊重,才有良好的教育。有良好的教育,才有良好的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