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總辭?搞錯問題了!| 沙治

繼梁游兩人後,再有四名非建制派議員因為人大常委釋法,被法院剝奪其議員資格。裁決頒下後,民主運動即出現了一場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是否應總辭的辯論。如我沒有理解錯,支持總辭的人有兩大主要考慮。一、既然民選議員可以被DQ,建制派議員甚至已經成為直選議員的過半數,那麼立法會其實已不是民主運動的戰場。二、既然立法會對民主運動再沒有作用,那麼就應該放棄議會,回歸街頭政治。

先談第一點,即是議會是否戰場的問題。如果我們將民主運動單純看成是爭取真普選舉權和捍衛香港相對自由生活方式,無可否認議會政治起不到太大作用。事實上,選票當然有反映民意的功能,但議會內的動作卻不見得是對民主運動威力多少有莫大的影響。有一些反對總辭的人呼籲仍在議會的民主派議員要全面癱瘓議會運作。這構思雖然意願良好,但就算所有泛民議員齊心合力,最多大概只有短期效果。以近年被視為最厲害的手段「拉布」和點人數為例,不但會議主席已動用了剪布的招數,據劉兆佳在近日的出版新書透露,北京也可以靠釋法這尚方寶劍來對付之(詳見吳仲耀文章「74、75條要釋法?劉兆佳新書劇透了甚麼?」)。所以,如果幻想單靠議會抗爭來爭民主、保自由,這想法肯定是過份天真。

如果北京執意要特區政府為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就算沒有DQ議員也是可以藉議會過半數席位硬闖的。是市民多年來不怕疲累上街抗爭,才令到北京在二零零三年廿三條立法失敗後,不敢捲土重來。零三七一展示出來的民間力量,令管治集團分裂,特區政府不得不撤回立法草案。五年前,梁振英政府撤回強制性國民教育獨立成科的決定,也是民眾日以繼夜包圍政府總部施壓下而做出的。由此可見,街頭政治發揮的震撼力,其實比議會抗爭有過之而無不及。

寫到這裏,或者讀者認為我會支持總辭吧。但有兩點是總辭支持者未能提供有效解釋的。一、為何總辭可促成街頭政治的興起呢?首先,當下是街頭政治的低潮時期。就算是特區成立二十週年、習近平訪港、劉曉波被折磨、社民連成員等社運人士被疑似黑幫毆打,七一遊行的人數仍未如理想。而且反DQ的集會人數也不見多。如果總辭是震撼彈的話,現在是發射這彈藥的最佳時機嗎?另外,到底總辭真是震撼彈嗎?香港的議員當中,有多少人有足夠的影響力/魅力/光環可以靠自己犧牲議席以動員大量群眾長期投身街頭?就算全部議員一齊出馬,又有多少把握能達到支持總辭者預期的效果?別忘記零三七一、反國教運動以至是佔領運動,都不是靠議員犧牲而成功動員的。我甚至懷疑,就算有民主派議員自焚,在今天的政治氣氛下,也不見得會令街頭政治壯大起來。

總辭支持者同時也未能有效解釋的是:議會政治和街頭政治真的是非此即彼的路線嗎?一些論者也提及過,議會反過來可以為街頭政治提供重要資源。其實在現行的體制下,泛民政黨只能是永遠的在野黨反對黨。因此,就算是被視為泛民中的保守派如民協、民主黨都沒有放棄過街頭政治。到底在香港的民主運動中,議會路線和街頭路線是否絕對矛盾呢?

我認同的是,香港民主運動是太過選舉導向。就算是近年最成功的街頭組織學民思潮也要轉型為香港眾志參加選舉(因投入保育/土地運動而為人熟悉的朱凱迪、在三年前佔領運動後冒起的本土派積極參加選舉力求議席也是例子),就可知道我們仍然深深受到過去二十多年來民主派的玩法所影響。而過分選舉導向帶來的其中一個問題正好是:街頭政治不但缺乏資源,而且因為大家習慣了讓議員為我們發聲和抗爭,所以民間自身的組織力嚴重不足。除非你相信我們只要「玩一舖勁」就能爭到真普選,否則我們如要與中共鬥爭,長期的動員、長期而且廣泛的不合作運動是必不可少的。我們真的有信心,在資源不足、參與文化不強的情況下,撤出議會而只專注街頭,會令民主運動變得比當下強大嗎?

總括來說,就算我對議會抗爭的前景感到悲觀和認同街頭政治的重要性,也不需要力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總辭。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勸服他們全部辭職(期望總辭能令街頭政治重生,背後或許也是沒有擺脫依賴議員的思維),而是開拓能長期支持街頭政治、又並非來自議會的資源。另一項重要工作是改變民主派群眾選舉導向、只會偶然在危機來臨時才參與政治的思維和習慣。

對!這些轉變不可能短期內實現。但這是香港民主運動長期抗戰不得不建立的東西。過去廿年,我們未有潰敗,主要的功勞不是代議士,而是民眾在危機來臨時願意參與。但我們也沒有取得重大勝利,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長期、有組織的街頭政治未有出現。主張街頭政治的民主運動支持者,應該身體力行去游說其他市民甚至自己做組織工作。將議題設定成為總辭與否,根本是搞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