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譚耀宗竟質疑爭取「結束一黨專政」的香港立法會參選人哥(編按:李卓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理由是爭取「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和違反基本法的。譚耀宗是何人?就是來自香港的新任全國人大常委!
想不到,這位人大常委對祖國的憲法一竅不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有這樣的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句話已說明了中國目前的政治制度是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就算早前人大通過修憲,也只是在憲法第一條第二款曾加了以下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訊息不是很簡單的嗎?中共的角色是「領導」,不是「專政」。憲法其實也有提「專政」的,但中國不是由中共一黨專政,而是由「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序言)。正文第一條也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所以實行專政的是無產階級,而不是中國共產黨!而在香港特區,則似乎是在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資產階級專政,完美地體現「一個國家,兩個制度」的原則和資本主義五十年不變的承諾。
一位稱職的人大常委,應該熟讀祖國憲法,知道「爭取一黨專政」這句話是廢話,因為既然「一黨專政」不存在,又怎去廢止它?
譚耀宗是否不理解憲法?還是他其實主張要搞一黨專政?如果是前者,他怎有資格當人大常委?若是後者,他的主張根本就是違憲的!真正要被DQ的,應該是譚耀宗本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