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失業,豈可靠綜援! | 嶸

新一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總不能說幫不到人。但最大的「遺漏」則肯定是對失業者了。對政府來說,如何證明一個人是「失業」,是一個大問題。因為香港本身沒有社會保險制度,報稅又主要靠市民自律,本身政府就沒有足夠香港僱傭關係的資料。既然證明失業有難度,建立新系統又肯定要多個月,政府就索性以放寬綜援經濟審查門檻作罷。

但政府的800億元保就業計劃,不就是同時提出了支援失業人士的可能性嗎?現時政府的算盤是以有供強積金來證明現有的僱傭關係,以此作為津貼僱主支薪的基礎。既然如此,為甚麼停供強積金不可能算是證明失業的主要基準。當然,這制度肯定有漏洞,比起真正的失業援助機制會較易被濫用。但在這特殊時刻,「鬆手」一些又何妨?

事實上,放寬綜援經濟審查門檻以助失業人士,這個手段的用處相當有限。首先,就算資產上限放寬了,還是會有大量失業人士無法失惠。簡單而言,這個社會還是會有一大群中下層因為與自己過失無關的原因,要動用自己辛苦得來的儲蓄來迎對危機。另外,有資產審查,就是要證明自己真的資產低過上限。要集齊文件再等審批,既費時間,又為本身已受失業打擊的人徒添壓力。

況且失業援助和綜援根本是兩回事。失業援助的主要功能,是減輕失業者失去工作後的經濟壓力,同時讓他們可以盡量保持消費力。這也是失業援助不應該另設經濟審查的原因。綜援呢?就是純粹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香港的綜援金水平又真的是否做到?),而且整個設計隱含的意思是你只會照顧最不能自助的一群。

眾所週知,綜援的污名化超級嚴重。今天的特首,早年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時,就是綜援污名化的推手之一。如果依現時規定壯年健全失業者領綜援要參與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有多少因為當前疫症而失業的人願意參加?就算你是豁免了,「綜援」這兩個字真的不會阻礙那些有實際需要的失業人士?事實上,去年六月到今年一月期間,新申領失業綜援的數字只有870宗。以去年下半年的政經形勢而言,肯定有不少失業人士根本就無法受到香港的社會保障制的支持。政府的數字亦顯示,去年底到今年一月期間,失業人數有逾十二萬人。但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卻不足萬三宗。支援失業,豈能靠綜援!

所以,具體來說,政府起碼要考慮以下幾點:

一、 利用強積金供款資料提供緊急失業保障。

二、 承諾推動恆常的失業保障計劃。

三、 不再強制申領綜援的壯年健全人士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四、 如果做不到第一點,起碼……用另一個名目,而不是「綜援」去支援失業人士,即使整個機制和綜援沒有分別。

——嶸

#夜貓 #失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