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與伊力哈木案 | DM

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的「港獨」風波看似都是一貫套路,但今次批評的規格卻高得多,不再只是衛星團體到學校門外抗議,而是特區政府、港澳辦、中聯辦、新華社以至全體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相繼點名高調抨擊戴耀廷所謂「鼓吹港獨」的言論,指「港獨」在世界上是「零空間」。港澳辦表示堅持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而有建制派人士甚至指戴耀廷「喪心病狂」、「必須誅伐、正法」。而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則指如果言論違法將會跟進事件。

港獨究竟是否可以鼓吹宣揚、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當然值得討論,而戴耀廷在台灣的言論其實也沒甚麼新意,是否鼓吹港獨,相信看過有關視頻和戴耀廷回應的亦自有公允判斷。但此次風波不禁令人想起相信仍在獄中,於3年多年被控「分裂國家罪」而判處無期徒刑的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

伊力哈木是維族經濟學者,原為中央民族大學副教授、中共黨員,主要研究新彊地區的收入差距及失業問題。他寫作和授課時特別提到當局的政策限制維吾爾人使用維吾爾語,嚴厲壓制宗教信仰,妨礙工作的機會,並鼓勵漢人移居新疆,加劇了維吾爾人的不滿,令民族關係緊張。2006年伊力哈木創辦「維吾爾在線」雙語網站,報導維吾爾人以及漢人人權被侵犯的事件。2009年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爆發「7‧5騷亂」民族暴力事件,伊力哈木‧土赫提在網上發佈了事件期間及之後維族人被羈押、殺害和「被失蹤」的資訊,因此被拘禁。由於他經常發表捍衛維族人權利、批評當局高壓治彊的言論而被當局長期監控,甚至多次遭到軟禁。

伊力哈木在公開言論中,曾多次呼籲當局在新疆落實「民族自治」政策,在海外被視為政見溫和學者。他過往在受訪時曾毫不猶豫地指出「中國是維族人的祖國,維族的前途在中國。既然你選擇了你的前途在中國,那你就得維護這個國家的統一。他認為,有些人指望將來中國實現了民主化,然後就有可能爭取獨立,這是不可取的;同時那種認為可以通過暴力或者依靠西方的力量來爭取獨立也是不可取的……1949年之後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憲法形式確認各民族是平等的,同時也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隨後新疆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憲法規定這是中國的基本制度之一。但是,民族區域自治這個制度落實得不好,結果,法律成了一紙空文。他認為,在維護國家統一前提下,實現自治,落實和完善自治法,這就是維族人的前途,也是國家的前途。」

伊力哈木於2014年1月在北京被當局帶走及逮捕,並於同年7月被起訴「分裂國家罪」,9月在新疆烏魯木齊受審,一審被判分裂國家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判決書指伊力哈木在2009年「7‧5騷亂」前,曾發表對事件推波助瀾的言論,並以其經營的「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散布分裂思想,鼓吹「新疆獨立」,組織、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分裂國定的犯罪活動,杜撰事實,煽動民族仇恨。判決書又指,伊力哈木利用教師身份,拉攏、誘惑一些人員形成團夥,與境外東突骨幹勾結,派遣人員出境參加分裂活動,他派學生到香港中文大學參加一個的會議,談到了維吾爾族的宗教信仰、政治權利被剝奪、被侵犯的案例,並說他借此攻擊民族宗教政策。

而新華社的報導稱「法庭審理查明,長期以來,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維吾爾線上」網站為平臺,利用其大學教師身份,通過授課活動傳播民族分裂思想,蠱惑、拉攏、脅迫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加入該網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土赫提為首要分子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

伊力哈木的代表律師李方平指當局的指控與事實不符,當局將同案的七名學生分案處理,再利用學生的證供來指控伊力哈木,難以令人信服,而課堂的言論、「維吾爾在線」的文章、接受媒體採訪,均是言論自由的範疇,而且伊力哈木沒有提出過獨立的主張,也沒有跟任何人私下或公開說過自己有這樣的分裂目的,雖然在某個場合提出過一兩次高度自治,但他在更多的場合明確反對分裂。

而伊力哈木在庭上堅稱無罪,從來沒有組織成立分裂國家的犯罪集團,從來沒有從事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他逐一反駁檢方提出的指控,認為自己沒有任何分離國家的主觀意圖及行為,而「維吾爾在線」網站亦從來不是一個所謂分裂國家的平台,涉案的學生也不是所謂分裂國家集團的組成人員。伊力哈木不服一審判決並提出上訴,但二審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然,相比起多年來被指涉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與極端主義「三股勢力」的疆獨問題,仍然處於言論萌芽時期的港獨問題自是難以相提並論。而且當地的宗教、種族、文化、語言以及19世紀以來兩度在新疆建國的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之歷史背景所形成的獨立土壤,自非以漢族為主體的香港所能比擬。但正如毛澤東所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本是星星之火、全國只不過廿多名代表的中共在成立不過二十多年便是燎原之勢一舉奪取政權,並成為如今全球最龐大的國家機器。而且現在已不是江澤民甚至胡溫主政但求守成HEA做的年代,在習近平主政的新時代中國下,要建成「現代化強國」,自是容不下半點仍是萌芽甚至未成氣候的不穩因素存在。

伊力哈木並沒有明確支持疆獨的言論和主張,但當局定性伊力哈木批評治疆政府、要求真正自治的言論、文章有疆獨的意圖便羅織罪名而判處無期徒刑。戴耀廷今次被如斯高規格被招呼,似乎當局想將「港獨」的議題的紅線向前推,由「不可做」變成「不可作沒有前設的談論和討論」。這難免令人覺得在言,無論中是否鼓吹港獨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當局是否信納當事人過往的言行有港獨的意圖。當然,如果在香港以此入罪,無論是現時危害公共秩序的刑法甚至是相信不久後的基本法23條立法後,在法庭上相信亦要一番論證的過程。不過即使最終未能入罪,在作出調查、拘捕甚至起訴的時候,其實已經對言論自由、學術自由構成無可挽回的危害以及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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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伊力哈木的內容取材自:

大公報:新華社發布伊力哈木分裂國家案庭審紀實

伊力哈木‧土赫提:警惕把疆獨問題擴大化的危險

BBC:新疆法院一審判處伊力哈木無期徒刑

有線新聞:被指分裂國家 伊力哈木判無期徒刑

明報:維族學者分裂罪成囚終身 被指網上煽動仇恨 庭上大喊「不服」

國際特赦組織:被囚中國的獲獎活動人士伊力哈木•土赫提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