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撤案竟賴張超雄? 立法會要做勞僱會的橡皮圖章? 工聯會的奇妙邏輯 | 沙治

政府本來在一月底將有關復職權的修法草案提交予立法會二讀。工黨議員張超雄亦提出修訂,為的是令修改後的法例更能保障工人權益。怎料政府竟然索性撤回草案,令修法暫時遙遙無期。勞福局長羅致光聲言撤回草案是為了再研究。「再研究」一說太難以置信。如果政府真的是未有研究張超雄所提修訂的影響,那麼暫時表明反對立場,待政府版本通過了再作研究就可以了。有必要撤回草案嗎?事實上,在分組點票的要求下,張超雄的修訂勢被否決,政府怕甚麼?更離奇的是,工聯會竟然藉此攻擊張超雄,將草案撤回的責任歸在他身上。

工聯會議員何啟明和陸頌雄憑甚麼指責「阻撓條例通過」呢?原來是因為「張超雄未曾在條例草案審議上提過相關修訂,卻在審議前兩日提出一(原文如此)偏離勞僱會的修訂」……這樣就構成了「阻撓條例通過」的罪名了!這種說法真的奇妙到極!難道有一些普選成分的立法會是不民選勞僱會的橡皮圖章?勞僱會建議甚麼,民選的立法會議員就要照單全收?如果認為張超雄提交修訂的日子太晚,那正如上文所說,政府也根本沒有責任和理據撤回草案!

難怪不少人認為,真正促使政府撤回草案的不是張超雄提出的修訂,而是鄧家彪的選情。鄧家彪準備在新界東補選以民建聯加工聯會名義出戰。眾所周知,在北京的佈局下,民建聯要扮演的角色是跨階層的保守右傾政黨,工聯會則要塑造自己是為工人權益奮鬥的形象。在補選關頭,如果民建聯反對張超雄的修訂而工聯會支持,那叫鄧家彪怎樣自圓其說?如果民建聯和工聯會一起反對張超雄的修訂,那不是再三(中文有沒有「再三百」?)證明,工聯會根本不是真站在工人權益一方?如果倒過來民建聯和工聯會一起贊成張超雄修訂,則有可能令到張超雄修訂通過,到時大老闆一定要民建聯/工聯會百倍奉還。

事實當然不是張超雄阻曉條例通過,而是政府阻撓。工聯會在這個時刻不批評政府而批鬥張超雄,根本就是顛倒黑白。當然,我們對這些伎倆,其實是司空見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