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建群眾信心,才是當下的關鍵課題 | 洪俊毅

近日見有傳媒人提倡元旦不應遊行,應該集體拉票;又想到近來數場戰役暫告一段落時,大台一些領袖講話令不少朋友對大台有批判,覺得有些想法覺得要講一下。

近年,大大小小的運動,可以說是幾乎無贏過,每次在一連串行動集會完結時,最常聽到就是「我地無輸到」、「票債票償」,DQ議員如是,議事規則如是,總言之,就是叫人投票投票再投票。我不知道台上說話的人信不信,反正台下就越來越多人不信了。議事規則的修訂,民主派議員在包裝議題時提出,修訂是「閹割」議會,要廢掉立法會監察政府的權力,「立會變人大」,那麼議事規則修改過後,民主派用什麼說法去說服群眾,議會還是很重要?

香港街頭運動與政黨運動,沒有很清晰地被劃分起來,這直接是令到群眾,特別是年青人對於議員有行動的要求,要求議員帶領運動、要求議員衝,但觀乎過去,議員包袱甚多,既要對選民交代,也被法例牢牢綑綁,帶領一場運動,即意昧可能要賭上議席。在崗位上,議員理應議政,花時間閱讀文件、提出政策藍圖,出席會議。但實際上議員卻處身於帶領運動與議政之間,既難盡議事本份,又難滿足群眾對議員的期望,更甚要充大頭鬼,提出「有必死的覺悟」,然後一場戰役敗陣下來,若無其事繼續叫人投票選議員,輸與未輸的說法都未統一,被群眾遷怒、追數,是當然之事。

繼續將街頭運動與議會運動密切地扣連,並不明智。長此下去,投票變成一場運動的後續行動,群眾將失去出來的動機,既然每次都是叫人投票結尾,那群眾四年投票一次就夠了,平日何需關心政治,何需參與行動?

若果現今議會是可以回應街頭的訴求,帶來改變,那還好,但眼底下議會內根本很難實質地帶來大環境的改變,「有險可守」變成場場守場場輸,繼續講票債票償,甚至將每場運動都視為拉票機會搶鎂光燈搶發言機會,不但令群眾生厭,更令議會淪落、群眾失望時,議員既難向群眾交代,且長久以來這種方向的群眾教育也會令街頭運動離消亡不遠。

長久以來將民主運動與議會議員幾乎劃上等號已經是策略錯誤,「民主等如投票」、「等於選議員選特首」;而且部份大黨領袖取態保守,教育群眾現今政權意欲大和解、休養生息,更在過去一段時間裡與議會內、街頭上的邀進派割席;而下筆之時,入稟JR議事規則之人竟非泛民議員,而是被DQ的梁國雄議員,而泛民至今連集體「撐」的動作都未見到,實在是令群眾對於議會內泛民議員的戰意抱有很大疑問,以上種種,即使不是令現時群眾運動低沉的主因,但亦絕不能開脫責任。

經常聽到前輩說重現反廿三條當年的盛勢、反國教13萬人包圍政總的光境、重建添美村的帳篷,重提盛大的運動當然不多不少會引起群眾共鳴,但其實對於群眾心理而言,「民主」、「反共」與「倒梁」的動機雜陳,但說到尾,最大動機應該是爭取民主,而且不僅限於政制的民主,而我們必須警醒自身,反共不必然是等於支持民主,反共的人也可以霸道無理。因此,如果我們的目標是民主的話,除了大規模集會、遊行、投票以外,更應該從生活各個切身的層面,包括職場、土地房屋等各種公共政策,不斷地與群眾溝通,更需要停止再從取笑敵對陣營的蝦碌中自滿,停止過度依賴社交媒體進行政治宣傳,停止鼓吹議會與代議士的能力,因為取笑不會帶來民主,呃到like也不會打倒極權,投票也只是民主運動裡的一小部份,目前公眾社會欠缺的是更多人鼓動群眾參與社區、職場、各式各樣社會運動,重新組織、連結群眾,在小處開展勝利,累積成功,才可以驅除群眾對於社會運動的集體抑鬱,重建群眾的信心。

最後,回應文首有關集體拉票的問題,民陣本來就不單是由政黨組成,相信其願景也不單單是政制上的民主,在議會漸漸崩壞之時,要將民陣直接扣連到初選,而且並非一個民間公投,似乎有違民陣的初衷。至於元旦遊行的人數,我都是這樣回應記者同樣的提問,就是其實不用預計人多人少,若果大家覺得過往人少,這幾天叫多兩個人一齊來參與遊行,本身一個人來變三個人來,那麼街頭的聲勢就壯大兩倍,或者未必可以即時爭取到什麼,或起碼都給予所有支持民主社會的人一個動力。我記得梁國雄在記招上說過︰「元旦有遊行,起碼想行的市民有機會行出黎」,而我們在難行的關頭繼續並行,起碼讓在獄中的被囚者不孤單、不覺得社會鴉雀無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