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隆尼亞公投的法律爭議 | 夜貓編輯部

加泰隆尼亞公投案當初在加泰隆尼亞議會能夠通過,本就是極具爭議的事情。西班牙憲法法庭裁定相關法案為無效,實為意料中事。但原來相關議案在議會闖關成功時,也引發程序公義的問題。到底箇中的爭議何在?

加泰隆尼亞自決公投法是在九月六日在加泰隆尼亞議會通過。但原來議案是在當天早上才被排上議程。而根據加泰隆尼亞法例,這法案是要交予加泰隆尼亞法院相關部門做違憲審查的工作。但佔議會大多數議席的獨派政黨拒絕這樣做。同時,議會的法律顧問亦曾警告,整個議案的通過程序有多項違法西班牙憲法、加泰隆尼亞自治法和議會程序規定的地方。於是法律顧問破天荒沒有為是項議案提供任何支援。

在這背景下,當日多個反對黨決定杯葛議事。所以最後的投票結果是72票贊成、11票棄權和0票反對。缺席投票的是52名反對黨議員。而支持自決但不認同獨建國的「加泰隆尼亞可以聯盟」(Catalunya Sí que es Pot;由我們可以黨、兩個綠色政黨和聯合及另類左翼黨組成),他們的十一位議員投下了棄權票。

就算撇除違憲的相關爭議不談,除了程序問題外,是次公投的內容亦被指有若干瑕疵。首先,法案沒有寫明公投怎樣才算有效和通過(即投票率的下限、贊成票比例的下限)。而原來選民登記冊其實只有西班牙的選舉委員會擁有,加泰隆尼亞政府相關單位應該不能合法地得到選民登記冊。那麼,就算法案列明有權在加泰隆尼亞議會選舉中投票的選民可以在是次公投中投票,但公投的辦理單位根本無法核實投票人的投票資格。

歐洲委員會下的威尼斯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s Venice Commission)曾就公投通過守則。該守則的其中一項規定是公投的相關法例應在公投前最少一年通過。但今次的相關法案卻在公投日期前不到一個月內闖關,這顯然與守則的內容不符。

在巴塞隆拿Pompeu Fabra大學任職的法律學者José Luis Martí亦撰文質疑與公投相關法案的合法性。他指相關法例其實是在顛覆西班牙的憲政地位。他認為,由於西班牙是一民主國家,法律學者多會認同任何在體制外挑戰西班牙憲政地位的方法都缺乏合法性。不過,他亦承認,如果分離是加泰隆尼亞民眾中絕大多數(如九成)的訴求而且西班牙的法律體制無法讓加泰隆尼亞民眾實踐這訴求,加泰隆尼亞議會今次的做法也可以被視為具合法性。

然而,獨派在議會雖佔大部分議席,但其實他們在上次議會選舉的得票率不到五成(48%)。而且由於公投法案是關重大,以簡單多數決通過其實不妥。所以雖然獨派強調是西班牙中央政府一直阻止他們公投故要採取非常手段,本身贊成辦理公投的José Luis Martí也對公投相關法案的合法性存有疑問。

參考資料:https://goo.gl/VR5xD7
https://goo.gl/at6gXm
https://goo.gl/g46F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