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世界體系:千年的海上交通史(上):明代海禁與東方衰落的過程 | 方加利

編按:明清之際,適逢世界體系形成的時期,亦是西方、東方形勢此起彼落之時。本文上篇,主要詳述明代海禁與東方衰落的關係,乃至西方力量如何趁機東來的過程。本文的下篇,則探討香港、澳門在世界體系形成過程中的角色。

唐宋元時期的中西海上交通

熟悉唐宋中西海上交通史的朋友,當知道唐宋時期已有大量東南亞和中東商人前往泉州、寧波、廣州等地貿易。此時的長距離海上貿易還是處於萌芽階段。雖然商船能從阿拉伯半島到達江南地區,但中西貿易主要還是依靠短途的連結,由地中海經阿拉伯半島、印度、東南亞到達中國。

蒙元之際,經過蒙古人的整合,海陸遠程貿易更加達到頂峰。美國學者Janet Abu-Lughod指出,世界體系的建立遠早於Wallerstein所說的16世紀。而當中主導的不是西方世界,而是中國為首的東方世界。對她而言,西方世界崛起的主因是東方的沒落(“the fall of the East precedes the rise of the West”),主要體現在明初的海禁上,詳見其作品《Before European Hegemony: The World System A.D. 1250-1350》。當然,她的理論同樣被人質疑(如忽略了後來新世界的發展、16世界的科技發展等等),但她的理論還是有可取之處。

據說劉禹錫的《踏潮歌》,是最早描述屯門風貌的文學作品。

順帶一提,當時的香港有否被納入這個世界體系還未能確認。中學教科書經常提到屯門軍鎮是否真的是今日的香港屯門,學者們還沒有確實的定論(詳見劉智鵬教授的《香港地區史研究之四:屯門》)。但若兩者是同一個屯門,那麼香港進入世界體系的時間就大大的提早了好幾百年。不知道當時的外國水手有沒有留下有關香港的海上日記呢?

明代中葉到明末的中西海上交通

明代何故實行海禁?《大明律》規定:「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已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主要的原因,是當時曾割據東南的張士誠和方國珍舊部流亡海上,勾結當時因為日本內戰流亡海外的武士,侵擾當時的山東、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區。明太祖為免沿海反叛勢力私通倭寇,下禁海令,並撤銷福建泉州、浙江寧波、廣東廣州三處市舶司,只容許官方朝貢貿易進行。

這樣的命令,得罪了江南地區依賴海上貿易的豪族,更無法滿足當時江南地區的手工業產出。其後的百多年間的倭寇之亂,其實大部分是走私集團、日本浪人、本地漁民等糾合起來的力量。《明史日本傳》有云:「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後來西方勢力的參與,更令走私貿易一發不可收拾,形成了明朝嘉靖年間的「倭亂」。例如當時由汪直和葡萄牙建立的雙嶼港,據記載:「佛朗機之來,皆以其地胡椒,蘇木,象牙,蘇油,沉、東、檀、乳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甚平,其日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米、面、豬、雞之數,其價皆倍於常,故邊民樂與為市」。後來「倭亂」得以平息,一方面固然有戚繼光、俞大猷、胡宗憲等名將之力;一方面則是明廷有見堵不如疏,於慶隆年間決定開放了福建漳州的月港作對外貿易之地。西班牙王室雖曾明令禁止金銀流入遠東貿易,但西班牙商人還是大量把從南美開採得來的白銀運到馬尼拉等地採購中國商品,結果造成大量白銀流入中國內。據估算,自1573到1644年 (萬曆元年至崇禎十七年)的七十二年間,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諸國經由貿易關係而輸入中國的銀元,至少在一億銀元以上。

所謂倭寇之亂,其實大部分是走私集團、日本浪人、本地漁民等糾合起來的力量。(《蕩寇風雲》劇照)

官方海上勢力的不振,造就海上走私集團的興起。這些走私集團的首領,如李旦、顏思齊、鄭成功之父鄭芝龍、汪直等人,一方面台灣和日本等地建立海外基地、一方面在南中國海從事亦盜亦商的勾當。據記載,汪直「造巨艦,聯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馳馬。」,「三十六島之夷,皆其指使」。傳聞跟鄭芝龍有同性戀關係的李旦,被西方商人稱為Captain China。李顏二人死後,鄭芝龍接受了他們的部分力量,後來發展成為了南中國海的一霸。據《明季遺留》記載,「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泊例入三千金,歲入亦千萬計,芝龍以此富可敵國。」明末鄭成功能以東南沿海之地和台灣一隅抗滿清億兆,實乃鄭氏控制東南海貿易之故。清人鬱永河在《鄭氏逸事》評曰「成功以海外彈丸之地,養兵十餘萬,甲胄戈矢,罔不堅利,戰艦以數千計,又交通內地,遍買人心,而財用不匱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這些海商集團,周旋在朝廷和西來的商人之間,時降時叛,時而互相結盟又不時互相攻伐。而透過各方對這段歷史的不同理解,我們也可以看到不同的史學觀(historiography)。誘擒汪直的胡宗憲對明世宗上疏言:「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東南繹騷,海宇震動。臣等用間遣諜,始能誘獲。乞將直明正典刑,以懲於後。」《倭變事略》又言:「王直始以射利之心,違明禁而下海,繼忘中華之義,入番國以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動,東南繹騷。」

然而,汪直並不同意這個講法。當初胡宗憲遣使到日本平戶,商量招撫和互市商量,汪言:「我本非為亂,因俞總兵圖我,拘我家屬,遂絕歸路」。而被誘捕後,汪直還寫下《自明疏》,言道:「竊臣直覓利商海,賣貨浙福,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絕無勾引黨賊侵擾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日本平戶市的居民,至今每年還會紀念汪直,感謝他讓平戶發展成當時日本的海上貿易基地。而的確如汪直所言,如果沒有海商集團在對抗當時對西方勢力崛起,東南沿海的不但會有「倭亂」,更可能會出現「夷亂」。但在過去百年的大一統歷史觀和民族主義的書寫下,這段歷史今日只被稱為「倭亂」。無怪乎美國史學家杜贊奇(Prasenjit Duara)說:「現代社會的歷史意識過度地被民族國家框制。」(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in modern society overwhelmingly framed by the nation-state)

西方勢力的到來

說了那麼久,這和香港和澳門的開港有甚麼關係?這就要地理大發現說起。經歷收復失地運動後,海上力量較強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王國(卡蒂利亞)得以把精力投放外地。一方面,他們得益於航海技術的提升,能夠進行海上遠航;另一方面,海陸絲綢之路被崛起的鄂圖曼帝國霸佔,也使得尋找新的海上航線的要求逼切。西葡雙方力量在15末到16世紀慢慢向海外擴張,雙方甚至簽訂條約(Treaty of Tordesillas),以西經46°37’為界,分界線以西歸西班牙,以東歸葡萄牙。

因此,葡萄牙積極於東方拓展,最早可能在1493年(弘治六年)到達東莞守禦千所轄的深圳及香港沿海等地,但被當地守軍擊退。1510年,被葡萄牙人稱為「東方凱撒」、「海上雄獅」、「葡萄牙戰神」的阿方索.德.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佔據印度果阿、次年佔據馬六甲。此後,葡萄牙艦隊數次東來,很可能在今日屯門、青衣島、葵涌建立了基地,並向明廷要求貿易,引起多場糾紛。雙方在1521年的屯門海戰和1522年茜草灣之戰兩次交戰,結果葡軍兩戰皆敗,撤離珠江口一帶,改爲侵擾福建及浙江沿海,因此和汪直等人建立了雙嶼港。但雙嶼港於1548年(嘉靖二十七年)被浙江巡撫朱紈派遣的都指揮盧鏜所攻佔,港口被木石淤塞,島內建築被燒毀一空,導致葡萄牙人重回珠江口一帶。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曬水浸貨物」為藉口,透過行賄廣東官員,獲准在澳門居留,而沒有回到他們數十年前的基地。

雖然明末時西方力量東來屢屢受阻,中國當時的力量似乎遠超西方各國,但在技術水平上無疑是已經落後於他們。

無疑,這個時期東來的西方力量極為薄弱。不但葡萄牙數次被明軍擊敗,後來的荷蘭也先後在1624年(天啟四年)的澎湖之戰和1633年(崇禎六年)金門料羅灣海戰,被得到鄭芝龍協助的明軍擊敗。表面看來,中國當時的力量遠超東來的西方各國,但在技術水平上無疑是已經落後於西方各國。例如在屯門海戰和茜草灣海戰領軍的明朝海道副使汪鋐,初次率軍進攻時並不敵葡萄牙艦隊的砲火。他收買葡萄牙人船上的中國水手,獲得「造船、鑄銃及製火藥之法」,並以結合火船、派水鬼鑿船、新研發配備火炮「蜈蚣船」等法,才獲得兩次海戰的勝利。而金門料羅灣海戰和澎湖之戰,均是透過壓倒性的兵力、仿製的槍砲、火船等戰術而獲勝。而1637年,遠道而來的英國艦隊就曾經在澳門停泊,然後突入珠江口,攻陷虎門砲台。可見中國已經失去鄭和時期獨領風騷的海上技術優勢,純粹依靠數量和戰術壓倒剛東來的弱小西方力量,某程度上吻合Janet Abu-Lughod所言的“the fall of the East precedes the rise of the W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