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與民族 | 李敏剛

「民粹」或「民粹主義」(Populism) 是近年來很多政治評論或觀察的關鍵字。

有人將民粹這個標籤視為批評,也有人將民粹視為所向披靡的政治操作手段。學理上,「民粹」其實也是政治學上一個十分具爭議性的概念(contested concept),學者眾說紛紜。但這似乎並不妨礙公眾和學者繼續用上這個概念,雖然較負責任的作者一般都會用得謹慎些。這也許反映了,民粹作為政治現象,其實大家心目中都有一個特定且重要但卻糢模糊的對象;我們心目中的「民粹」未必是指同一班人或運動,也許也有著不同的特點,但這些「不同」,總有一些模糊的交疊,於是我們認為給它們貼上「民粹」這個名字,可以令這些交疊的本質變得更清晰。

但到底民粹是甚麼?這裡我也不準備作一個完整的討論,反而是想分享另一個近來讀書偶然讀到的有趣的「交疊」。那就是民粹和民族的交壘。和民粹一樣,「民族」(或國族)(nation)也是學理上十分爭議性的概念,向來沒有共識的定義,但卻又是政治現實上不能忽視的存在。畢竟,民族國家(nation-state)至今仍是國際政治的基本單位。兩個同樣麻煩而糾結的概念,可以談得上甚麼的「交疊」呢?

讓我先由民粹談起。政治學者Jan-Werner Müller在2014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中認為,考察歐洲近年普遍被視為民粹的政治力量,他們的論述的一個共通點,就是對「人民」的想像。對他們來說,「人民」是一個道德想像:人民是勤奮的、自食其力的、奉公守法的、無權無勢的平凡人。而最重要的是,人民被想像成在政治上潔白無瑕的,並視政治和社會精英是道德墮落(corrupted)而且虛偽的。而這些精英的墮落正是所有社會經濟政治問題的根源:經濟危機是因為官商勾結為了私利無視大眾的經濟損失、精英虛偽地包容移民和難民但事實上卻任由他們搶走本來屬於「人民」的工作和社會福利,如此種種。

而且,既然「人民」是道德上正確的,他們反對的人就是邪惡的。用Müller的講法是:不單只我們「人民」是99%,而是我們就是100%。和我們作對的就是人民公敵——不是外敵就是內奸。而人民公敵們的觀點是道德上錯的,別說和他們「商討」是浪費時間,就是給他們發聲也是無意義的。換句話說,根據Müller,在民粹的想像中,只有人民和他們的代言人,是沒有正當的反對派(legitimate opposition)的。

Benedict Anderson 在他的《想像的共同體》出版後,曾經寫過一篇有趣的小文章〈Goodness of Nations〉,收在他的文集《比較的幽靈》(The Specter of Comparisons)之中。他提出一個觀察:無論我們對現實當下的政治人物和狀況多麼失望也好,我們總是覺得應該為了「下一代」「我們的子孫」做點事,令他們不至於窮困和受屈辱;我們也總是認為在戰爭中陣亡的將士是值得致敬的祖先,即使我們連他們的名字也不知道,只見到紀念碑上的一堆數字。過去與未來的那些我們一無所知的「人民」被想像成「我們」,而僅僅因為他們是「我們」的一份子——即使他們有可能是作奸犯科的人——他們總是值得我們為之努力做點甚麼的。

但為什麼他們是值得我們如此對待呢?這種觀念和情感事實上站得住腳嗎?Anderson曖昧地沒有說下去就收筆了。是因為我們假定了,就像Müller所說的,人民是被預設了是道德上清白而且可敬的嗎?但如果Anderson的觀察是所有稍有現代民族國家觀念的人,都自然不過的思考和情感慣性,那豈不是說,其實我們都是隱性的民粹主義者?或所有重視民族觀念的人,都是民粹的?無論如何,這個有趣的「交疉」指向的一個結論似乎是:民粹與民族分享著一種道德化的排他性,和現代自由社會對多元的觀點和聲音的尊重,有著深刻的張力。這是所有輕言民粹路線和民族自決者,都需要警剔的。